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疯掉的呢?
是发现不论则么祈求也不会有神明来拯救自己的时候?
还是发现这世间我唯一能看清的真相就是混沌的时候——Truth Is Chaos。
又或者是终于明白了自己能够改变,就只有自己——不,就连自己,也根本改变不了的时候?
还是说,是在所有的无关之人,都从我的视野中消失的那天起?
又或者说,是在意识到不论我做什么,都没办法拯救别人的时候。
有可能,是我意识到其实永远也没有办法和任何一个人互相理解,所有人都只是假装着成为某个群体中的一员的那一天起?
也有可能,从一开始,从我生下来开始,寄宿在我身体里的魔鬼,就开始塑造我了,所以当我接受到“正确”和“正常”的教育了之后,在我见识到了大家对错误视而不见、虚与委蛇之后,意义与没有意义的对抗,将我逼疯了吧?
我不知道,我不记不清了。
而疯掉的人,很容易就能发现其他疯掉的人,就如同舞台上正在尽情歌唱着的少女一样。
因为得不到任何人的帮助,在悲惨地遭受到了纯粹的恶意倾轧之后,便疯掉了,与我完全不同,却又完全相同地疯掉了。
是因为她患上了PTSD而失忆我才能发现?
不,当然不是了,只要看看她的眼睛就可以知道了。
漫画中将坏掉的人往往描绘着“眼神中没有高光”的样子,瞳孔如同墨汁在湿掉的宣纸上一样晕开,无神。
这是夸张了的真实。
硬要我说的话,疯掉的人的眼睛会有两种。
一种是如同燃尽了的碳灰一样,所有的光都没有办法再照射进去的黑色的一团,我见到过这样的眼睛,不止一次,没有能救下的她还有她,都有着这样的眼睛。
还有一种,就是像现在的慕容鸠一样,打磨得锃亮的铜镜上,印出的是不知何处的,已经完全扭曲了的景色,深沉的,而又模糊的黑。
每次见到这样的眼睛,我都会感到痛苦,无比的痛苦。
因为我很明白,我比谁都明白,一旦已经变成了这样,便已经没有办法了——如果用寻常的办法的话。
即便能够用药物,依靠治疗来缓解,也再也没有办法了。
“你没有想过,成为一束光,去照亮那一片深沉,即便是一片黑暗的深海,只要你比穿过了大气层的阳光更加强烈,你也能够照亮。”
以前和城叔曾无意间谈及这一点,那时候他沉思了良久,之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。
他的话并没有错。我很快就意识到了。
可是问题在于,我并非什么太阳,根本就没法发出什么耀眼的光。
然后,我找到了办法,如果只是要发光的话,那我只是单纯地烧起来了也没有关系吧,哪怕是怒火,也能够照亮一点点吧?
只是我很快就发现了,只靠怒火的光,是没有办法将她们引导到终点的。
因为怒火实在是太过短暂了。
必须要用某种,更加长久,更加持续的光才可以,能够将所有的黑暗,全部驱散的光。
我曾经见到过那样的光。
光的光。
而在已经失去了那样的光的现在,我又一次见到了能够长久闪耀的光,她们每一个人,都有着那样的光。
莫非我是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,她们的身上可能会有着这样的光,所以、所以,我才不惜一切都要帮助她们吗?
只是为了,再一次见到那样的光芒。
慕容鸠的歌声很美,如同临终前的安乐死时所用的过量麻醉剂一样。
将本应是悲叹的歌词,唱成了某种可怕的诱惑感,虚无的诱惑。
当一曲终了之时,整个会场都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欢呼声。
将人引向疯狂,远比让人安静下来要更加容易。
没有办法反驳,甚至连指示也没有办法做出,就连我也被那个光芒吞噬了吗?
又或者说,我从心底也认同着她歌声传递的东西吗?
在你踏上追寻意义的那一刻起,你就已经意识到了,自己过去的人生毫无意义这件事。
黑色的光在侵蚀着整个会场,所有人都被她拉进了那个并不存在于此处的世界——除了她身边的那几位少女。
吉他的SOLO声响起,赤红的火焰喷涌而出,电吉他向已经迷失了的会场发起了华丽的叛逆。
愤怒,与我相同而又完全不同的愤怒,冲天的火光,直接击退了漫天的黑色。
汗水从她的额头不断地涌出,然后又立刻被这份炙热烤干蒸发。
鼓和键盘稍慢了一拍,才跟上了这段独奏。
“不用放伴奏了,就这么进行完这一首曲子。”
石化了的舌头又一次可以动了起来,我好不容易做出了指示。
她也戴着面具,我很清楚,不论是谁,或多或少,都戴着面具。
是因为恐惧吗?
一旦失去了面具,自己就会被所有戴着面具的人当作异类,驱逐出群体之中。
愤怒,无与伦比的愤怒,啊啊,简直和我以前一模一样啊。
正是因为知道,大家都有错,正是因为知道,大家都没有错,所以才愤怒。
不,不对吧,拿我和她做比,是在侮辱她吧。
我有过哪怕一次,像她这样,全力地燃烧自己吗?
从来没有过吧?
我只是自以为是地短暂烧一会,然后又很快地熄灭了而已。
简直就像是,害怕自己因此而燃尽似的。
可悲、可笑、可恨的自我,甚至会被虚无的光吞噬,这样的我甚至都不配被称为唯物主义者。
她所奏响的乐曲,毫无疑问,就是“摇滚”本身。
只是,好像,我曾经见过这样的光景。
就像是那个梦境中那样,冲天的火光,紧握着的手。
头很痛,仿佛要炸开了一样,眼睛很烫,仿佛下一秒就要烧起来一样。
暂时取下了耳麦关掉,用食指像眼保健操里那样揉着自己的太阳穴,这份疼痛却依旧没有缓解。
“没事的,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。”
口中下意识说出的话语,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怀念、恐惧、愤怒、怨恨、感谢、痛苦、喜悦……
数不清的情感一口气涌进了胸口,让我又一次变得无法动弹。
这到底是什么?
总觉得,我忘记了很重要的事情。
“没事的,不要担心,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。”
直到吉他的声音停止,头痛也跟着消失无踪,身体仍然动不了,和直视了美杜莎的双眼没有什么两样,或者说,和电源被突然拔掉了的笔记本电脑一样,因为切换到了集成的显卡而变得卡顿。
明明大家还在等着我的指令才是。
少女们悄悄地传来了困惑的目光,观众们也有了些许的焦躁。
然后我看到了,其中有两道信任的目光朝着我投来。
“准备下一首曲子,先熄光……”
重新戴上了耳麦,现在根本没空去思考过去的事情,何况还是一件根本想不起来的事情。
下一首曲子的主角是葵,一开始升上来的那太钢琴,并不仅仅是给洛雪用的,同样也是给葵用的。
当灯光再次亮起,大家看到钢琴又一次被打上了灯光后都是发出了惊喜的呼声,但是当发现坐在琴凳上的并非洛雪时,能够明显感受到观众们的声音中带上了失望。
葵似乎完全不在乎观众的想法,只是与芸对视了一下,便朝着我笑着点了点头。
于是我摆出了手势。
三、二、一、起。
当钢琴声又一次响起来的时候,全场立刻就安静了下来。
从前有一个国王很疼爱他的儿子,却不喜欢一个女仆给他生的女儿,这个王国没多久就遇上了战争与饥荒,输给了更为强大的邻国,邻国的国王很仁慈,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,只要向他们俯首称臣,并且献上王子作为质子,就可以放过他们,让他们继续统治。
国王想到了一个好主意,将自己的公主男扮女装送到了邻国,未曾想,邻国的公主身体不好,但是很受国王的喜好,她对女扮男装的英气公主一见钟情,两人青梅竹马地长大。
友情与爱情的界限,早就已经模糊不清。
只可惜当满十年之后,男扮女装的公主便被送回了自己的故乡,她并没有收到一个英雄所应该得到待遇,而是为了防止暴露反而将她当做了女仆使唤。
之后,当两人再一次,在一场许多国家的公主王子都出席的舞会之上相遇,公主一眼认出了正在整理餐桌的少女,然后朝她伸出了手。
欢快跳脱的音节从她的指缝间溢出,就像是王子在向阔别已久的青梅竹马的公主发出共舞一曲的邀请,优雅下隐藏这难以抑制的兴奋。
女仆愣了一下,然后噙着复杂的泪水,握住了她的手。
这首曲子是我从《梦中的婚礼》中改编而来的,抬高了音阶,将这首曲子的轻灵发挥到了极致,然后给她加上了贝斯的低音伴奏。
她本就只是一个半路出家的键盘手,她是钢琴的演奏者,从一开始就是如此。
全场鸦雀无声,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优雅的华尔兹舞曲之中。
然后我见到了两人身上的光,如同向日葵一般的橙色,以及雪一般的白色。
“真美啊……”
每一次、每一次、每一次,我都这样感叹,然后就这么流下了无人看见的泪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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